各有关单位:
因漓江水位上涨,为保证水上交通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、《桂林漓江航行规则》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我局决定从7月20 日07:30 起对漓江市区段、分时分段游、阳朔至杨堤航线船舶和漓江市区段、大圩段、草坪段、杨堤至兴坪段、阳朔县城至普益段排筏实施封航管制。
桂林海事局
2026 年7 月20 日